冀
农机函〔2024〕11号
各市、县农业农村局,各相关
农机产销企业:
根据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印发的《2021?2023年
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》(农办计财〔2021〕8号)和《2021-2023年全国通用类
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》等有关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经专家测算评审等程序,我们对部分分档进行了补贴额调整或退出补贴,形成了《2021-2023年河北省
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(第三次调整部分)》(公示稿),现予公示。
公示期5天。公示期间,若对公示稿内容有异议,请形成书面材料,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向我局反馈。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、实事求是,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、单位及联系方式。
联系地址: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6号河北省
农机局,联系电话(传真):0311-86256590,电子邮箱:hebnjj @126.com。
附件:2021-2023年河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(第三次调整部分)(公示稿)
2024年4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