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企业:
根据《
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(试行)》(农办财〔2017〕26号)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
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》(农办机〔2019〕6号)等规定,我厅对有关企业
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,并采取书面答复的方式进行约谈告知,决定对2个企业的2个产品警告(详见附件)。
各有关企业要引以为戒,自觉规范
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行为,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发生,由此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。
附件:江苏省2024年第一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投档企业处理意见
江苏省农业农村厅
2024年4月30日